死亡证明翻译件盖章

2020-05-29 20:37:05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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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哪些状况下需要提供死亡证明的翻译件?

近年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走出国门,在海外留学、经商甚至定居国外,在国外生活学习工作过程中,有些国人因个人身体原因或意外身事故不幸在国外逝世,国内的亲属需要处理当事人在国内注销户口、遗嘱、财产分配等事宜时,都需要向国内执法机关出具国外医学死亡证明书,外文表述的还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外国文书如何在国内使用?

国外出具的文书不能直接在中国境内使用,虽然中国承认在国外合法取得的文件,但是由于各国之间出具的文件有差异,国内执法机关无法辨识外国文书的真实性,因此在国内使用外国文书必须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即通常所说的三级认证(外国文书在中国香港和澳门使用不需要办理中国驻外使馆的领事认证手续,只需要办理海牙认证即可,中国大陆没有加入海牙公约因而需要办理三级认证)。

国外死亡证明使馆公证认证办理步骤:

1、首先委托当地的国际公证律师办理公证,公证律师主要是对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等进行核查无误之后并在死亡证明文件上确认签字,其公证文件中含有两页或者以上的文件将会被固定好,经过固定之后的死亡证明文件是不能擅自拆换的,否则使用将会受阻。

2、把公证律师公证好之后的死亡证明文件送往国外外交部办理认证,其外交部官员将会对文件上的公证律师的签字和盖章的属实性进行核查无误之后并确认签字和盖章。

3、把文件送往中国驻境外大使馆办理使馆认证,其领事官员将会对文件上公证律师和外交部官员的签字和盖章对其真实性进行核查,无误之后将会在文件上签字和盖章,但是不对文件的内容负责。

国外死亡证明在国内使用有哪些特点:

1.        国外死亡证明由于是外文表述的,因此国内政府执法机关一般要求需同时提交经有资质的正规翻译公司翻译的死亡证明翻译件。

2.        国外死亡证明不允许私人翻译。正规的国外死亡证明翻译件会加盖正规翻译公司的中英文公章,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备案的13位编码翻译专用章和涉外专用章,加盖印章的死亡证明翻译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翻译公司会附赠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以便于政府办事机关审查翻译公司翻译资质。

3.        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国外死亡证明翻译准确,不会出现错译漏译现象,翻译公司专业的排版人员会将国外死亡证明进行专业排版,保证翻译件整体格式与原件一致,美观大方,易于辨认关键信息。